第1070章 黄焖牛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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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大爷去了好一会儿,才回来,身后跟着一个女人。那女人走得很快,脚步又急又碎,高跟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,发出“咯咯咯”的脆响,像有人在敲木鱼。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披在肩上,脸上化了淡妆,皮肤白净,五官端正,算不上多漂亮,但很有气质,一看就是在机关里坐办公室的人。
她走到门口,一眼就看到了唐哲,又看到了沈月,先是一愣,愣了一下,像是没反应过来,又像是以为自己看错了。她的眼睛瞪大了,嘴巴张开了,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惊讶,从惊讶变成惊喜,从惊喜变成狂喜。然后她兴奋得跳了起来,像个小姑娘一样,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的,裙摆在风中一飘一飘的。
她跑过来,一把拉起沈月的手,紧紧地攥着,攥得沈月的手都红了。她张着嘴,想说什么,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半天说不出一个字,只是笑,笑得很开心,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,笑得脸上的酒窝深深地凹进去,笑得像个孩子。
过了许久,她才缓过劲来,松了松手,但还是没有放开,就那么握着沈月的手,像是怕一松手沈月就会跑了似的。她的声音有些哽咽,有些发抖,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和喜悦:“小月,你来了?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?我好去接你啊。”
她又看了看唐哲,朝唐哲点了点头,说:“唐哲,你也来了。好久不见,你瘦了。”
几个人在门口寒暄了几句,看看时间也到下班的点了。
易芳抬起手腕看了看表,表盘是圆形的,表带是棕色的皮质的,表针指向十一点五十。
她拉着沈月的手,歪着头,笑着问:“想吃什么?你难得回来一趟,我得好好请你吃一顿。说吧,想吃什么,随便点,不用跟我客气。”
沈月想了想,摇了摇头。她已经太久没有回过铜城了,铜城的变化大不大,她不知道;铜城有什么新开的饭店,她不知道;铜城现在流行吃什么,她也不知道。她看了看易芳,又看了看唐哲,目光里有求助,有依赖,还有一种“我听你们的”的乖巧。
她笑了笑,说:“易芳姐,我也不知道想吃啥,你看着安排吧。”
唐哲笑道,那笑容里有一种“随遇而安”的豁达,又有一种“不给你添麻烦”的体贴。他靠在传达室的墙上,两只手插在裤兜里,看着易芳,说:“客随主便呀,你安排什么,我们就吃什么。你是东道主,你说了算。我们只管吃,不挑食。”
易芳笑着哼了一声,那声音从鼻子里出来,带着一种“你还跟我客气”的不满。她瞪了唐哲一眼,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,露出一丝藏不住的笑意。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亲昵和随意:“你还真把自己当客人了呢,叫你说你还不说,非要我安排。好吧,我们就去吃黄家牛肉吧。
铜城的黄家牛肉,你总该听说过吧?开了好几十年了,从我小时候就有了,味道一直没变过,还是那个老味道。你们难得回来一趟,不吃一回黄家牛肉,等于没回铜城。”
她说完,拉着沈月的手,朝单位外面走去。唐哲和申二狗跟在后面,走在阳光里,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,投在地上,像四个并肩行走的巨人。
黄家牛肉在铜城做了几代人,从街边的小摊到现在的两层小楼,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。招牌上的字已经褪色了,漆皮一块一块地剥落,露出下面灰白的木头,但那个味道,一直没变。
他们家的独门秘方,据说从太爷爷那一辈就传下来了,传男不传女,传内不传外,一代一代地往下传,每一代人都守着那个方子,像守着自己的命根子。
和木王公社那种街边摊上卖的烂牛肉汤锅比起来,黄家牛肉主要是黄焖。烂牛肉汤锅是先把牛肉炖得稀烂,再加汤加料,汤汤水水的,吃着暖和,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黄焖不一样,牛肉切块,先用秘制酱料腌制,再下锅翻炒,然后加水小火慢焖,焖到汤汁收干,牛肉入味。
烧出来的牛肉,色如琥珀,油亮亮的,香糯软烂,入口即化,唇齿留香,吃完一块还想吃第二块,吃完第二块还想吃第三块,停不下来。
他们到黄家牛肉的时候,已经过了饭点,店里人不多,稀稀拉拉的几桌客人,有的在喝酒,有的在聊天,有的在埋头吃饭。
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妇女,圆脸,大眼,头发盘在脑后,用一根银簪子别着,系着一件蓝色碎花围裙,围裙上沾着油渍,笑起来很和蔼。
她把三人领到靠窗的一张桌子前,桌子是那种老式的八仙桌,漆面已经花了,边角磨得圆润光滑,桌面擦得干干净净的,能照见人影。
她递上菜单,菜单是手写的,用毛笔写在红纸上,字迹工整,一笔一划,像是练过书法的。沈月接过来看了一眼,递给唐哲,唐哲又递给易芳。易芳也不推让,接过菜单,一口气点了几个菜:黄焖牛肉、酸汤猪脚、炒时蔬、凉拌折耳根,还有一个豆腐白菜汤。
老板娘记在本子上,撕下一联,压在桌上的玻璃板下面,转身进了厨房。
申二狗坐在唐哲旁边,两只手放在膝盖上,腰挺得直直的,像个听话的小学生。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厨房的方向,看着端菜的服务员进进出出,鼻子一抽一抽的,像一只闻到了肉香味的小狗。
他不是馋,是真的饿了。从早上到现在,就吃了一碗米粉,坐了那么久的车,肚子里早就空了。他跟了唐哲之后,虽然不愁吃穿,日子也过得好起来了,商场的生意红火,唐哲给他开的工资也不低,可是他过惯了苦日子,在林城也是舍不得吃好的。
不是吃不起,是舍不得。他总觉得,好日子要省着过,钱要攒着花,不能大手大脚的。基本上都是在商场和大家一起吃食堂大锅饭。
食堂的饭菜虽然简单,但每餐都有肉,已经够满足了。他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,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肉,逢年过节才能尝个腥。
现在顿顿有肉,天天像过年,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他从来不挑食,有什么吃什么,给多少吃多少,从来不浪费一粒米、一口菜。商场里的同事都说他好养活,他不觉得这是夸奖,他觉得这是本分。
老大爷去了好一会儿,才回来,身后跟着一个女人。那女人走得很快,脚步又急又碎,高跟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,发出“咯咯咯”的脆响,像有人在敲木鱼。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披在肩上,脸上化了淡妆,皮肤白净,五官端正,算不上多漂亮,但很有气质,一看就是在机关里坐办公室的人。
她走到门口,一眼就看到了唐哲,又看到了沈月,先是一愣,愣了一下,像是没反应过来,又像是以为自己看错了。她的眼睛瞪大了,嘴巴张开了,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惊讶,从惊讶变成惊喜,从惊喜变成狂喜。然后她兴奋得跳了起来,像个小姑娘一样,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的,裙摆在风中一飘一飘的。
她跑过来,一把拉起沈月的手,紧紧地攥着,攥得沈月的手都红了。她张着嘴,想说什么,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半天说不出一个字,只是笑,笑得很开心,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,笑得脸上的酒窝深深地凹进去,笑得像个孩子。
过了许久,她才缓过劲来,松了松手,但还是没有放开,就那么握着沈月的手,像是怕一松手沈月就会跑了似的。她的声音有些哽咽,有些发抖,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激动和喜悦:“小月,你来了?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?我好去接你啊。”
她又看了看唐哲,朝唐哲点了点头,说:“唐哲,你也来了。好久不见,你瘦了。”
几个人在门口寒暄了几句,看看时间也到下班的点了。
易芳抬起手腕看了看表,表盘是圆形的,表带是棕色的皮质的,表针指向十一点五十。
她拉着沈月的手,歪着头,笑着问:“想吃什么?你难得回来一趟,我得好好请你吃一顿。说吧,想吃什么,随便点,不用跟我客气。”
沈月想了想,摇了摇头。她已经太久没有回过铜城了,铜城的变化大不大,她不知道;铜城有什么新开的饭店,她不知道;铜城现在流行吃什么,她也不知道。她看了看易芳,又看了看唐哲,目光里有求助,有依赖,还有一种“我听你们的”的乖巧。
她笑了笑,说:“易芳姐,我也不知道想吃啥,你看着安排吧。”
唐哲笑道,那笑容里有一种“随遇而安”的豁达,又有一种“不给你添麻烦”的体贴。他靠在传达室的墙上,两只手插在裤兜里,看着易芳,说:“客随主便呀,你安排什么,我们就吃什么。你是东道主,你说了算。我们只管吃,不挑食。”
易芳笑着哼了一声,那声音从鼻子里出来,带着一种“你还跟我客气”的不满。她瞪了唐哲一眼,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,露出一丝藏不住的笑意。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亲昵和随意:“你还真把自己当客人了呢,叫你说你还不说,非要我安排。好吧,我们就去吃黄家牛肉吧。
铜城的黄家牛肉,你总该听说过吧?开了好几十年了,从我小时候就有了,味道一直没变过,还是那个老味道。你们难得回来一趟,不吃一回黄家牛肉,等于没回铜城。”
她说完,拉着沈月的手,朝单位外面走去。唐哲和申二狗跟在后面,走在阳光里,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,投在地上,像四个并肩行走的巨人。
黄家牛肉在铜城做了几代人,从街边的小摊到现在的两层小楼,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。招牌上的字已经褪色了,漆皮一块一块地剥落,露出下面灰白的木头,但那个味道,一直没变。
他们家的独门秘方,据说从太爷爷那一辈就传下来了,传男不传女,传内不传外,一代一代地往下传,每一代人都守着那个方子,像守着自己的命根子。
和木王公社那种街边摊上卖的烂牛肉汤锅比起来,黄家牛肉主要是黄焖。烂牛肉汤锅是先把牛肉炖得稀烂,再加汤加料,汤汤水水的,吃着暖和,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黄焖不一样,牛肉切块,先用秘制酱料腌制,再下锅翻炒,然后加水小火慢焖,焖到汤汁收干,牛肉入味。
烧出来的牛肉,色如琥珀,油亮亮的,香糯软烂,入口即化,唇齿留香,吃完一块还想吃第二块,吃完第二块还想吃第三块,停不下来。
他们到黄家牛肉的时候,已经过了饭点,店里人不多,稀稀拉拉的几桌客人,有的在喝酒,有的在聊天,有的在埋头吃饭。
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妇女,圆脸,大眼,头发盘在脑后,用一根银簪子别着,系着一件蓝色碎花围裙,围裙上沾着油渍,笑起来很和蔼。
她把三人领到靠窗的一张桌子前,桌子是那种老式的八仙桌,漆面已经花了,边角磨得圆润光滑,桌面擦得干干净净的,能照见人影。
她递上菜单,菜单是手写的,用毛笔写在红纸上,字迹工整,一笔一划,像是练过书法的。沈月接过来看了一眼,递给唐哲,唐哲又递给易芳。易芳也不推让,接过菜单,一口气点了几个菜:黄焖牛肉、酸汤猪脚、炒时蔬、凉拌折耳根,还有一个豆腐白菜汤。
老板娘记在本子上,撕下一联,压在桌上的玻璃板下面,转身进了厨房。
申二狗坐在唐哲旁边,两只手放在膝盖上,腰挺得直直的,像个听话的小学生。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厨房的方向,看着端菜的服务员进进出出,鼻子一抽一抽的,像一只闻到了肉香味的小狗。
他不是馋,是真的饿了。从早上到现在,就吃了一碗米粉,坐了那么久的车,肚子里早就空了。他跟了唐哲之后,虽然不愁吃穿,日子也过得好起来了,商场的生意红火,唐哲给他开的工资也不低,可是他过惯了苦日子,在林城也是舍不得吃好的。
不是吃不起,是舍不得。他总觉得,好日子要省着过,钱要攒着花,不能大手大脚的。基本上都是在商场和大家一起吃食堂大锅饭。
食堂的饭菜虽然简单,但每餐都有肉,已经够满足了。他以前在八家堰的时候,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肉,逢年过节才能尝个腥。
现在顿顿有肉,天天像过年,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?他从来不挑食,有什么吃什么,给多少吃多少,从来不浪费一粒米、一口菜。商场里的同事都说他好养活,他不觉得这是夸奖,他觉得这是本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