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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周五,深夜。

    子时刚过。

    重庆山城被浓雾笼罩,月光无法穿透。

    谭公馆内院的一棵黄桷树上,一片枯叶悄无声息地落下。

    不,那不是叶子。

    是燕子李三。

    他像一片影子,从三米高的墙头滑落,没有发出一丝声响。

    脚下是松软的草坪,吸收了所有的冲击力。

    他已经在公馆的阴影里,潜伏了两个小时。

    今晚,谭家麟又在宴客。

    宾客是财政部的几位要员。

    前院的喧嚣,丝竹声、劝酒声、女人的娇笑声,为他提供了最好的掩护。

    内院的家丁巡逻队,刚刚走过一轮。

    下一轮,还有十五分钟。

    时间足够了。

    他贴着墙根,身体融入黑暗,如同一条游蛇,迅速地滑向他的目标——书房。

    书房坐落在后院的角落,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楼。

    远离喧嚣,也远离护卫的视线中心。

    这是谭家麟自负的表现。

    他相信,没人敢在他的地盘上撒野。

    燕子绕到小楼的背面。

    这里有一扇小窗,正对着谭家麟的书桌。

    窗户紧闭,窗帘拉着,但留了一道指甲盖宽的缝隙。

    是谭家麟为了透气,自己留下的。

    燕子将眼睛凑了上去。

    书房内,灯火通明。

    谭家麟独自一人,坐在巨大的红木书桌后。

    他没有处理公务,也没有看书。

    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的老花镜,神情专注,甚至带着一丝虔诚。

    他在一本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上,用一支德国产的“百利金”钢笔,缓慢地书写着什么。

    那本笔记本的封面上,用烫金工艺印着两个字:《论语》。

    写完最后一笔,谭家麟长舒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他摘下眼镜,揉了揉太阳穴,脸上露出一种满足而贪婪的微笑。

    他站起身,走到墙边,转动一幅山水画。

    墙壁无声地滑开,露出一个德国造的“克虏伯”嵌入式保险柜。

    他熟练地转动密码盘,打开了厚重的柜门。

    他没有从里面取东西,而是往里放。

    他将桌上的那本《论语》笔记本,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鳄鱼皮定制的公文皮包里。

    接着,他又从抽屉里,拿出几叠厚厚的美金,几块成色极佳的翡翠,和十几根大小不一的金条,一一放进皮包。

    最后,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百达翡丽金表,似乎有些犹豫。

    最终,还是将它摘下,也放了进去。

    他似乎觉得,只有这个皮包,才是最安全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锁好皮包,却没有把它放进保险柜,而是随手放在了书桌旁的椅子上。

    明天一早,他要去一个极其重要的“私人会面”。

    这个皮包,是要随身携带的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他似乎有些疲惫,打了个哈欠,起身离开了书房。

    他要去前院,送走最后几位赖着不走的客人。

    脚步声渐渐远去。

    燕子静静地等待着。

    他等了整整五分钟。

    确认谭家麟不会马上回来后,他才开始行动。

    他从怀里,摸出两样工具。

    一卷极细的、几乎透明的蚕丝线。

    一片薄如蝉翼的、边缘被打磨得极其锋利的剃须刀片。

    他将刀片,用线绑好。

    然后,小心翼翼地,从窗户的缝隙里,将它送了进去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,轻柔得像是在穿针引线。

    刀片垂下,悬在窗户内侧的铜质插销上方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极其考验手腕稳定性的活计。

    燕子屏住呼吸,手腕轻轻一抖。

    刀片落下,精准地切在了插销和锁扣之间,那道只有几毫米宽的缝隙上。

    他用刀刃,代替了插销的锁舌。

    接着,他拿出另一件工具。

    一片薄薄的赛璐璐片,是扑克牌做的。

    他将赛璐璐片从窗缝下方插入,一点点地向上挑。

    顶住了内侧的插销。

    然后,他轻轻拉动手里的蚕丝线,将刀片抽回。

    插销失去了刀片的支撑,在赛璐璐片的推动下,无声地向上抬起。

    “嗒。”

    一声比蚊子哼还轻微的声音。

    锁,开了。

    他推开窗户,像猫一样,无声地翻了进去。

    他没有去碰那个敞开着柜门的保险柜。

    那里面的东西,太多,太重,太扎眼。

    他的目标,只有那个放在椅子上的皮包。

    他凭着一个顶尖盗贼的直觉断定,那本不起眼的《论语》,才是这个皮包里,真正的“魂”。

    它远比那些金银珠宝更重要。

    他拿起皮包,掂了掂。

    很沉。

    他没有再停留一秒钟。

    原路返回,关好窗户,甚至将插销恢复原位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,不到一分钟。

    他像一阵风,消失在夜色里。

    撤离的路上,他在一处无人的小巷里,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打开皮包,里面的东西,让他也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金条,美金,翡翠……任何一样,都足够一个普通家庭,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
    他将现金和几件容易出手的珠宝,塞进了自己怀里。

    金条太重,他没拿。

    然后,他拿起了那本《论语》。

    封皮是上好的牛皮,入手温润。

    他翻开,里面不是圣贤文章。

    而是一排排他看不懂的,混杂着汉字、数字和英文代号的记录。

    像一本账本,又像一本密码本。

    他看不懂,但他知道,这东西的分量,比整个皮包里的金银加起来,还要重一万倍。

    他将《论语》紧紧揣进怀里。

    这时,他看到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。

    纯金的表链,蓝宝石的表盘,在微弱的光线下,依旧闪烁着迷人的光芒。

    他想起了赵峰。

    想起了他在上海,为了掩护队友,用手腕挡住飞溅的弹片,那块老旧的军用手表,被当场砸得粉碎。

    他拿起金表,揣进了另一个口袋。

    这是给兄弟的。

    最后,他看着那个昂贵的鳄鱼皮皮包。

    这东西太招摇了,带在身上就是个祸害。

    他走到贫民窟的巷子口,看到一个在寒风中缩成一团,靠补鞋为生的老鞋匠。

    老人已经睡着了。

    燕子将皮包,轻轻放在老人的工具箱旁。

    他知道,这上好的皮子,够这个老人,做几十双鞋,或者换一笔足以安度晚年的钱了。

    他算是,物尽其用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他消失在重庆的迷雾中。

    回到训练营。

    他翻越围墙的通道,早已被赵峰用枯枝败叶重新伪装好。

    他闪身进入。

    病房里,赵峰正坐在床边,擦拭着一把拆解开的训练用步枪。

    他在等他。

    “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燕子将那块百达翡丽金表,放在了赵峰面前。

    赵峰的目光,瞬间凝固了。

    他没有碰那块表。

    他抬头,死死地盯着燕子。

    “你动了谁?”

    “军委会后勤部,谭家麟。”燕子平静地说,同时将那本《论语》也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赵峰的脸色,瞬间变了。

    他一把抢过金表,翻到背面。

    表盘背后,刻着一行极小的、定制的字母:t.J.L.

    谭家麟。

    这块表,是独一无二的。

    “你疯了?”

    赵峰的声音,因为愤怒和震惊,在微微颤抖。

    “燕子,你知道他是谁吗?偷一个粮商,是偷。偷一个军委会的少将,那叫叛国!”

    他深知,这件事情的性质,已经完全超出了“劫富济贫”的范畴。

    这是在往一个巨大的政治火药桶里,扔进了一颗火星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
    谭公馆,书房。

    谭家麟送走了客人,哼着小曲,回到了书房。

    他习惯性地看了一眼放皮包的椅子。

    空的。

    他愣了一下,以为是自己记错了,可能是放在了卧室。

    但他走到书桌前,发现桌上的雪茄盒,有被人移动过的痕迹。

    一股寒气,窜到了天灵盖。

    他发疯一样冲到保险柜前。

    柜门还开着。

    里面的大宗财物,金砖、地契、古董,完好无损。

    唯独那个皮包,不见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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